2023-07-09 14:30:10 分類 : 熱點 來源 : 大洋網 圍觀 : 666 次
7日,廣州市交通運輸局關于調整2023年下半年節能車增量指標配置額度和申請條件的通告發布。通告提到,2023年下半年額外增加2萬個節能車增量指標配置額度,按月平均分配;并且調整節能車增量指標申請條件,非本市戶籍人員申請參與2023年下半年個人節能車增量指標搖號的,臨時取消有關繳納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的條件要求。
通告提到,為貫徹落實國家、省有關文件精神,促進汽車消費以及推進車輛節能減排,經市人民政府同意,調整2023年下半年節能車增量指標配置額度和申請條件。具體調整為,在常規中小客車增量指標配置計劃基礎上,2023年下半年額外增加2萬個節能車增量指標配置額度。額外增加的指標于2023年7月至12月按月平均分配,單位和個人的配置比例為1:9,具體由市指標管理機構納入每月增量指標配置計劃,按月組織實施。當月未能成功配置的單位和個人節能車指標,均納入次月個人節能車指標進行配置。并且,非本市戶籍人員申請參與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個人節能車增量指標搖號的,臨時取消有關繳納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的條件要求,其他申請條件不變。
常規增量指標額度是如何規定的?記者了解到,根據《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》(穗府辦規〔2019〕10號)有關要求,廣州市每年增量指標配置額度為12萬個,其中普通車指標6萬個以搖號方式配置,4.8萬個以競價方式配置,節能車(指符合一定條件的非插電混合動力汽車)指標1.2萬個以搖號方式配置。為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,新能源車(含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、純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)指標直接申領,未有額度和申請資格限制。
常規節能車增量指標申請條件是怎樣的?市交通運輸局解讀表示,個人申請節能車增量指標應滿足住所地在本市、持有有效身份證明和有效機動車駕駛證、名下無本市登記的中小客車等條件,其中非本市戶籍人員的“住所地在本市”條件為“持有效《廣東省居住證》,在本市已申報有效居住登記,近3年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累計滿24個月,且上一個月有本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繳費記錄”。本次通告調整2023年下半年節能車增量指標申請條件。
需要注意的是,在節能車增量指標申請時間方面,每月9日(含)之后提出的增量指標申請,納入次月指標配置(不能參加當月指標配置)。其中,參加2023年12月搖號的,最晚應于2023年12月8日24時前提交申請。個人已獲取有效編碼但未取得指標的,其有效編碼保留3個月,在保留期內自動轉入次月配置。但在2023年12月8日(含)前提出節能車指標搖號申請且在2023年12月的指標配置中未取得指標的非本市戶籍人員,其有效編碼將于2023年12月30日自動失效。其后仍需繼續參加增量指標申請的,應重新提出申請,審核工作將按照原規則進行。
港澳臺居民適用申請條件調整的規定嗎?市交通運輸局在解讀中指出,持本市簽發有效的《港澳臺居民居住證》的港澳臺居民申請參與節能車指標搖號的,可適用上述臨時取消繳納本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資格條件的規定。
節能車、新能源車如何界定?市交通運輸局解讀稱,節能車是指工業和信息化部《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》中產品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與國家標準《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》(GB19578)中對應限值相比小于65%的混合動力中小客車。具體由車輛生產企業提出申請,經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發展改革、公安交警等部門聯合會商確認。相關車型可登錄廣州市中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信息系統(https://jtzl.jtj.gz.gov.cn/)查詢。新能源車是指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《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》或者2022年10月1日后發布的《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》所列的新能源中小客車(含純電動、插電混合動力、燃料電池),以及國家有關部門明確標注的進口新能源中小客車。
文/廣州日報·新花城記者 盧夢謙